一、科普中國平臺建設工程項目概述
“科普中國”是中國科協為深入推進科普與信息化深度
融合發展而塑造的科學傳播品牌,旨在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進一步連接科技工作者和社會公眾,攜同社會各界向公眾提供科學權威、有趣適用的科普內容。
為推進科普中國品牌發展和科普信息化建設,提升我國公民科學素質,中國科協設立并組織實施科普中國平臺建設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本項目旨在堅持“品牌引領、內容為王、共建共享、培育生態”的工作理念,按照“內容庫、專家庫、團隊庫、渠道矩陣、活動矩陣、運營保障”的建設要求,強化科普內容建設,創新科普表達形式,加強與有關部門和社會機構合作共贏,培育服務科普創作者和傳播者,共建科普中國品牌生態。
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包括:科普中國資源薈萃、科普中國渠道矩陣、科普中國品牌建設、科普中國運營保障。
二、子項目名稱及定位
(一)名稱
科普中國直播服務系列活動
(二)背景和定位
隨著新媒體直播方式對公眾影響力的日益增強,為了落實“科技創新、科學普及是實現創新發展的兩翼,要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要求,本項目旨在通過采用直播等媒介形式,充分調動發揮商業直播平臺、短視頻平臺等新媒體渠道的傳播能力,提升優質科普活動的影響力,助力全民科學素質提升。
三、子項目建設內容及技術要求
(一)建設內容
制定重大科普活動直播服務機制,融合中央重點新聞網站、商業直播平臺、短視頻平臺等渠道,為科協系統提供直播服務以及宣傳推廣,全方面提升相關科普活動的網絡影響力。
中標人所提供的直播服務分一般活動直播服務和重大活動直播服務兩類:一般活動直播服務包括并不僅限于需前期策劃/素材/腳本/彩排配合、不少于3人團隊、不少于1個機位以及為完成直播活動的其它設備和素材、直播渠道及宣傳推廣;重大活動直播服務包括并不僅限于前期策劃/素材/ 腳本/彩排配合、不少于5人團隊、不少于2個機位、以及為完成直播活動的其它設備和素材、直播渠道及宣傳推廣,具體直播活動內容由采購人和中標人協商確認。
(二)建設要求
科普中國平臺建設工程項目由中國科協科普部負責組
織實施,由科普中國發展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負責科普中國品牌使用和平臺建設工程的具體運營。中標人是子項目實施的第一責任人。嚴格履行項目合同,
落實好項目實施工作,保質保量提供相應的服務和成果;按照合同約定在項目范圍內使用和推廣科普中國品牌;嚴格執行項目相關管理規定,接受中國科協科普部的指導和服務中心的協調,配合項目監理機構完成項目相關的檢查、驗收等工作;合規使用和管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的資產和研究成果等。
1.中標人應根據科普中國品牌建設和項目管理相關辦
法,正確使用“科普中國”品牌,積極維護“科普中國”形象。中標人在直播過程中,應在直播現場或直播間顯要位置體現科普中國品牌內容,包括不限于科普中國logo、科普中國微信公眾號、科普中國APP二維碼。
2.中標人需入駐科普中國官方平臺,以中標人名義開設并運營科普號。
3.中標人至少提前一天在科普中國客戶端上發布直播
活動預告,舉辦后七天內發布直播活動情況總結,有活動參與人員信息入庫要求的應在活動當天完成信息采集并入庫。
4.按采購人要求配合完成全國科普日活動、典贊·科普中國等重大科普活動的相關工作。按采購人要求建立科普選題快速反應機制,如發生相關的重大社會熱點問題,及時提供直播服務。
四、子項目期限及其設定的目標本項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2023年12月31 日止。項目合同初始期限(簡稱“初始合同期”),自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至2022年12月31日止。初始合同期屆滿后,采購人有權根據項目實施的具體情況確定其后十二
(12)個日歷月(“初始合同期后合同年度”)的采購需求等條件,且采購人有權通過考核、第三方評估等方式決定是否續約,續簽合同內容由雙方另行確定。如果采購人或中標人決定不予續約,則本合同于初始合同期屆滿后終止。
2023年度工作任務與目標以2022年度為基礎,采購人依據最終財政批復預算確定,2023年度合同中單項服務價格不高于2022年度投標單項報價。
(一)初始合同期中期檢查目標(2022年8月份)
(1) 制定重大科普活動服務機制,為科協系統提供網絡直播服務。完成活動直播不少于20場,其中重大活動直播不少于2場。可調動知名直播平臺渠道不少于10個,每場直播由采購人與中標人協商選擇5個平臺進行直播,并在直播平臺首頁推薦。互聯網傳播量不少于0.4億人次,其中移動端傳播量不少于0.2億人次。
(2) 直播結束后整理直播過程文件、視頻素材等內容累計不少于100G。
(二) 初始合同期履約驗收目標(2022年11月份)(1)制定重大科普活動服務機制,提供網絡直播服務。完成活動直播不少于50場,其中重大活動直播不少于10場。
可調動知名直播平臺渠道不少于10個,每場直播由采購人與中標人協商選擇5個平臺進行直播,并在直播平臺首頁推薦。互聯網傳播量不少于1.2億人次,其中移動端傳播量不少于0.72億人次。
(2) 直播結束后整理直播過程文件、視頻素材等內容累計不少于300G。
(3) 示范效應目標
針對中標人所承擔的子項目,建立項目執行的制度和規范,凝聚一批熱心科學傳播的專家隊伍。最終形成項目建設研究報告1份。
(三)實施進度
2022年簽訂合同后:制定子項目實施方案、進度計劃表; 2022年8月份:按照項目管理和協議要求完成中期檢查;
2022年11月份:按照項目管理和協議要求完成履約驗收。
采購人在簽訂合同后撥付60%合同金額、中期檢查合格
后撥付10%合同金額、履約驗收合格后撥付的金額為30%合同金額減去因不符合項目建設質量要求所扣除的款項。
五、質量管理要求
1.中標人應在直播現場或直播間顯要位置體現科普中
國品牌LOGO,如無法證明該活動起到宣傳科普中國效果的,視為無效活動,履約驗收時缺少幾次有效活動,按缺少活動次數×單次活動合同報價,在未支付的合同金額中扣除相應款項。
2.中標人應按采購人要求按時提交周報,周報應滿足監理相關管理要求,每出現一次無故不提交或提交周報不合格的情況,按(合同總價×5%)÷應交周報數,在未支付的合同金額中扣除相應款項。
3.中標人應按采購人和計劃表要求定期將資源上傳至
科普中國中央廚房,如未按要求完成將在項目檢查時扣減相應分數。項目中期檢查和履約驗收時,如資源(包括活動照片、視頻、活動相關材料報告等)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提交的,按未提交資源數量×(資源單價×50%),在未支付的合同金額中扣除相應款項。
六、對投標人的要求
將科普作為投標人自身長遠發展戰略定位,具有承擔子項所需的科普活動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能力。投標人有承擔類似項目的相關經歷和實踐經驗,項目實施所需的專業團隊和支撐條件。專人負責項目建設和管理,核心成員不少于
5人,均具有比較豐富的科普活動的策劃與舉辦的經驗。
七、報價要求投標中應包括服務類型(一般/重大)、場次、策劃內容等相關內容分項報價及測算明細。
八、科普資源版權承諾
★(一)中標人應保證合同期內所提交的活動成果及材料(如包括活動照片、視頻、活動相關材料報告等素材),采購人擁有全部版權。
★(二)中標人應保證合同活動成果及材料中的匯聚部分已獲得相關權利人的授權,即均系合法來源且不侵犯任何他人知識產權;并保證采購人有權根據項目需要,在科普中國平臺、電視端、手機端、PC端、移動電視、公共場所屏幕等渠道發行平臺、媒介上予以使用、傳播,且不受任何有關地域、期限或文字等的限制;采購人擁有轉授權,被轉授權單位亦可再行轉授權,以便更好地宣傳推廣匯聚合同成果。同時承諾采購人享有上述權利,并應提供匯聚合同成果相應版權人的相關證明。